http://www.yunmeng.gov.cn 

中共云梦县委 | 云梦县人大 | 云梦县政府 | 云梦县政协 | 云梦县纪检委 |

  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服务 > 服务市民 > 婚姻 > 服务指南 > 正文
离婚登记的程序
发表时间:2007-3-19 17:00:54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关闭窗口]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2005-2007 云梦政府网
云梦县人民政府主办 云梦县广电局电子传媒中心承制维护
网络实名:中国云梦  鄂ICP备060158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