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但律师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却有可能是免费的,这就是法律援助。如果你在经济上确实有困难,但是又不得不让律师来协助你处理某些特定的法律事务,你可以请求法律援助,要求减、免律师服务费用。
法律援助是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根据我国《律师法》、《刑事诉讼法》和司法部1997年5月下发的《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获得法律援助。
(1)刑事案件;
(2)请求给付瞻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法律事项;
(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7)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其中,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可以要求获得法律援助:
第一,公诉案件中,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第二,被告人为盲、聋、哑和未成年人的,如果没有指定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其他残疾人和老年人为被告而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第三,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除此之外,法院认为案情重大,需要进行辩护的,也应当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