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982年4月1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
2、1987年3月16日,司法部印发《办理涉港雇员死亡赔偿公证办法(试行)》(司发公字[1987]第050号);
3、1988年2月22日,司法部发布《公证员职务试行条例》;
4、1988年3月18日,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发布《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和《公证档案管理办法》(司发公字[1988]第062号);
5、1989年3月30日,司法部发布《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3号);
6、1989年12月19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公证人员清廉服务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6号);
7、1990年12月12日,司法部发布《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司法部令第13号);
8、1991年4月3日,司法部发布《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司发[1991]047号);
9、1991年4月2日,司法部发布《赡养协议公证细则》(司发[1991]048号);
10、1991年9月20日,司法部发布《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公证程序细则》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公证程序细则》(司发[1991]077、078号);
11、1991年11月29日,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涉台遗产继承公证若干问题的通知》(司发[1991]085号);
12、1992年2月14日,司法部发布《赠与公证细则》(司发通[1992]008号);
13、1992年9月,司法部发布《批量办理赡养协议公证细则》;
14、1992年12月,司法部发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
15、1992年10月19日,司法部发布《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司发通[1992]101号);
16、1992年12月31日,司法部印发《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程序细则》(司发[1992]015号);
17、1993年12月1日,司法部发布《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司法部令第29号);
18、1994年4月1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武汉市公证办法》(市政府令第74号);
19、1995年2月22日,司法部发布《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34号);
20、1995年6月2日,司法部发布《提存公证规则》(司法部令第38号);
21、1995年6月2日,司法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注册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39号);
22、1995年7月4日,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涉台公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司发通[1995]076号);
23、1996年9月6日,司法部印发《关于严格控制设立公证机构的通知》(司发通[1996]107号);
24、1997年3月3日,国家计委、司法部联合发布《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费[1997]285号);
25、1997年10月30日,司法部印发《关于创建司法部部级文明公证处实施办法》(司发通[1997]108号);
26、1998年5月6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8]814号);
27、1998年6月7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湖北省公证条例》;
28、1998年6月22日,司法部、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移民开发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在三峡工程移民中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三峡工程移民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司发通[1998]089号);
29、1999年1月11日,湖北省司法厅印发《湖北省公证质量管理办法》(鄂司发[1999]第6号);
30、1999年6月9日,司法部印发《公证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司发通[1999]059号);
31、2000年3月3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司发通[2000]033号);
32、2000年3月11日,司法部印发《关于保全证据等三类公证书试行要素式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00]035号);
33、2000年3月24日,司法部发布《遗嘱公证细则》(司法部令第57号)。
34、2000年8月10日,司法部下发《关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和〈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00]0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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