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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儿医学鉴定
发表时间:2007-3-19 10:11:50
 一、病残儿医学鉴定的行政机关及权限

  云梦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批权

  二、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省、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病残儿医学鉴定的条件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生育的子女因各种原因致病、致残,要求再生育而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

  四、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填写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申请表。

  (二)提交户口簿、有关病史资料。

  五、医学鉴定的程序

  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原则上应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单位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县级计生部门进行审核→市人口计生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通知鉴定结果

  六、病残儿医学鉴定费用

  不收费

  七、行政审批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15个工作日(不含专家鉴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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