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孝感市集中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孝人口委[2007]50)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决定从2007年6月至2008年10月,在全县集中集中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望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这次通过专项治理行动的目标是:通过整顿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秩序,推动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发挥城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模范带头和辐射作用,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依法查处一批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富人、名人违纪违法生育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达到查处一例,震动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加强对生育过程的管理,依法理顺生育秩序,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科技等手段,坚持依法管理与行政推动相结合、宣传教育与优质服务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奖励与惩处相结合,一手抓清理,一手抓惩处。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完善社会制约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公众人物、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社会制约措施及党纪政纪处理规定。 (二)清查处理违法生育人员。以二胎及再生育审批、生育和非婚生育为重点内容,以二胎及再生育审批、生育情况及违法生育人员情况检查、群众举报及自我报告等为主要途径,查实未依法予以处理的违法生育人员。依法依纪处理违法生育人员,从严处理党员、干部的违法生育。 (三)曝光揭露违法生育的典型案件。定期公布治理工作开展的情况,对于情节恶劣的违法生育典型案件,要在媒体上进行报道,公开处理结果,警示违法生育人员,教育广大群众。 (四)大力宣传遵纪守法的先进典型。集中组织策划一批计划生育公益宣传活动或电视访谈节目,邀请自觉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有社会责任感的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弘扬正气,营造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2000年以来,我县城镇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组织(包括民营企业)、人民团体、大中专毕业生户口挂靠的、挂靠户、长年外出的发生的违纪违法生育行为,在认真清理的基础上,狠抓处理。 (二)重点单位。包括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各社区。 (三)重点地区。违法生育比例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比例低、基层基础工作较差、问题比较突出、流出人口、流入人口多、城镇新建居民小区、私房出租集中的地方及三资企业等地域。 四、清查方式 (一)入户调查。以居民小区为清查单位,不漏户、不漏人、不漏项,对WIS数据库和信息卡进行清查核对。 (二)WIS清查。在全面核准育龄人口各项信息和完整录入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认真对生育情况进行清查。 (三)资料审查。对近年来的生育证发放存根、社会抚养费征收存根、联系函存根、免费节育证明存根、婚育证明发放的查验存根、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接收和反馈的信息等进行清理,核对已婚育龄妇女纳入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