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时,劳动者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这要看具体是依据什么情形解除合同的。不同的解除条件,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不同的。 1、劳动者由于下列情形被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年相当于本人1个月的工资收入,一般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收入: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合同的; (2)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4)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 2、劳动者由于下列情形被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相当于本人1个月的工资收入: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而被解除合同的; (3)用人单位符合裁减人员条件而被裁员的。 这里需提醒劳动者注意: (1)劳动者因医疗期满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须支付至少相当于本人6个月(外商投资企业为3~6个月)工资收入的补偿金; (2)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支付相当于本人1个月(外商投资企业支付半个月)工资收入的补偿金。 (3)外商投资企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一般不超过相当于本人12个月的工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