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大展钢铁有限公司由香港石山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兴办,是云梦县第一家外商投资企业。该公司于1992年12月注册成立,首期投资2000万港币。公司占地43亩,拥有两条轧钢生产线、两座3吨炼钢电弧炉及耐火材料熔烧等设备。近两年,该公司投资1000万元,对两条轧钢生产线进行了改造,增加了一条自动化轧钢生产线,新建厂房3000平方米,年产各种型号的钢材15万吨,产品远销广东、武汉等地。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县优秀外资企业。 参保单位合并、分立、转让、终止时,必须先清偿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依法宣告破产时,必须优先清偿欠缴的在职职工当年和离退休(职)人员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离退休(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同类人员平均医疗费为标准计缴。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职工缴纳。 个人账户的配置与使用 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为基数,按参保职工性质和年龄分段记入个人账户。在职职工30岁以下记入18%,30—39岁记入22%,40—49岁记入26%,50岁以上记入30%;退体(职)人员记入65%。 县基金管理中心为每一个参保工建立个人账户,并制发《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卡》,个人账户在年初一次性预配,由单位医管员一次性颁发给参保职工个人。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职工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但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不得提取现金。参保职工工作调动时,其个人账户结余额可随同转移。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实行分开核算管理、互不挤占的方式运营。支付范围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药店)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超支自理,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超支自理,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 职工住院用报销标准 1.首先负担起付标准,具体办法是:参保人员年缴费工资等于或高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年内首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400元,第二次(含以下)住院的起付标准为300元。 2.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在职职工个人自付比例:起付标准以上—1500元(含1500元)为16%,1500—3000元(含3000元)为12%,3000元—5000元(含5000元)为14%,5000—10000元(含10000元)为16%,10000—20000元(含20000元)为10%,20000元以上为8%;退休职工个人自付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1500元(含1500元)为12%,1500—3000元(含3000元)为8%,3000元—5000元(含5000元)为10%,5000—10000元(含10000元)为12%,10000—20000元(含20000元)为6%,20000元以上为4%。 3.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外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可以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等途径解决。 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职)人员和因工作需要住外等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 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职)人员和因工作需要住外等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 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职)人员和因工作需要驻外地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不含成建制外设办事机构),其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年度定额包干管理。其门诊医疗费用定额包干标准为本人年度个人账户配置资金;住院医疗费用定额包干标准以上年度统筹地区同类参保职工人均住院医疗费用为计算基数,居住在小城镇的参保职工增加10%,居住在中等城市的增加20%,居住在大城市的增加30%,包干对象年初报基金中心审批,定额包干费用的由基金管理中心每年底一次性核定拔发给用人单位。年度内住院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