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支持云梦经济发展突出贡献金融机构和兑现2010年度金融机构信贷投入奖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1〕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2010年,全县金融机构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开展信贷服务,大力支持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大力支持“三农”和新农村建设,大力支持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为推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贡献。
县政府决定,授予人民银行云梦县支行、工商银行云梦县支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银行云梦县支行2010年度支持云梦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单位。
根据《云梦县金融机构信贷投入奖励办法》(云政办发〔2009〕41号)的规定,对2010年度金融机构信贷投入予以奖励。经考核评定,奖给人民银行云梦县支行3万元、县银监办1万元、工商银行云梦县支行6万元、农业银行云梦县支行2万元、中国银行云梦县支行3.5万元、建设银行云梦县支行3万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4.5万元、邮政储蓄银行云梦县支行1.5万元。
县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获奖的金融机构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县政府号召,全县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用足用活金融政策,以支持云梦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转变经营观念,拓宽服务领域,调整信贷结构,优化信贷投向,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金融奖励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云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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