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招商引资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云政发〔201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2010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引资方式,拓展引资领域,扩大引资规模,提升引资质量,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为了鼓励先进,激励斗志,进一步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抓招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云政发〔2008〕6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授予张宏平等20名同志“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和伍洛镇等10个集体“招商引资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积极进取,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增强发展意识和机遇意识,抢前争先,克难奋进,全力完成2011年招商工作目标,为云梦经济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件:
2010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引进项目奖
1、美林制药项目,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工商局,奖励3.5万元。
2、海博汇重工项目,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奖励1.6万元。
3、中一铜箔项目,责任单位:招商局、经济开发区,奖励2.4万元。
4、锐翊电子项目,责任单位:民政局、招商局、经济开发区,奖励1万元。
5、益嘉中高密度板项目,责任单位:招商局、义堂镇,奖励2.5万元。
6、汉正街(云梦)工业园项目,责任单位:招商局、政府办公室、城关镇,奖励4.1万元。
7、龙穗纤维食品项目,责任单位:招商局,奖励2.2万元。
8、九牧实业项目,责任单位:城关镇、国税局,奖励1万元。
9、白云物流项目,责任单位:交通局、招商局、城关镇,奖励2.2万元。
10、众诚钢构项目,责任单位:林业局、招商局,奖励1.6万元。
11、孝武农业产业园项目,责任单位:伍洛镇,奖励4.5万元。
12、恒永浸塑项目,责任单位:伍洛镇,奖励1.4万元。
13、朗时家具项目,责任单位:伍洛镇,奖励2.3万元。
14、佳富双籽油项目,责任单位:伍洛镇,奖励2.8万元。
15、优尼科光电项目,责任单位:招商局、清明河乡,奖励11万元。
16、江河新材料项目,责任单位:道桥镇,奖励1万元。
17、海脉燃料油项目,责任单位:吴铺镇,奖励1万元。
18、云旭实业项目,责任单位:曾店镇,奖励1.9万元。
19、饲料磷脂粉项目,责任单位:隔蒲潭镇,奖励1万元。
20、粤丰制衣项目,责任单位:胡金店镇,奖励1.9万元。
21、久顺饲料项目,责任单位:倒店乡,奖励1.6万元。
22、宝龙电子项目,责任单位:沙河乡,奖励1万元。
23、台湾食坊项目,责任单位:对台办,奖励1.2万元。
二、2010年度争取项目资金特别奖
(一)先进个人(3名,各奖1万元)
戴炎清、孙击翔、黄亮祖。
(二)先进单位(6个,各奖2万元)
发改局、交通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财政局。
三、项目信息第一提供人奖(12个)
1、海博汇重工项目信息第一提供人龚敬敏奖2万元;
2、芬怡内衣项目信息第一提供人吴俊刚奖2万元;
3、益嘉中高密度板项目信息第一提供人夏敏乔奖2万元;
4、佳富双籽油项目信息第一提供人王玉锁奖1万元;
5、孝武农业产业园项目信息第一提供人金玉矛奖1万元;
6、三晴工贸项目信息第一提供人王俊奖1万元;
7、粤丰制衣项目信息第一提供人王生忠奖1万元;
8、江河新材料项目信息第一提供人杨波奖1万元;
9、朗时家具项目信息第一提供人李友明奖1万元;
10、云旭实业项目信息第一提供人郭小波奖1万元;
11、优尼科光电项目信息第一提供人方斌奖1万元;
12、钛银精工制造项目信息第一提供人汪汉平奖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