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孝感政办发〔2008〕40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孝感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关于《孝感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评估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八年五月八日
孝感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评估暂行办法 市监察局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为了客观公正评价审批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的绩效情况,促进部门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办法(试行)>的通知》(孝感政发〔2007〕9号)精神,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按照立足实际、着力创新、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简便易行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考核评估机制,为建设经济强市、构建和谐孝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考核对象 目前纳入市行政审批流程管理电子政务的38家单位: (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委员会、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林业局、粮食局、规划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23个市政府组成和工作部门。 (二)人防办、物价局、信息产业局、广电局、水产局、房地产局、农机局等7个市政府办事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 (三)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药监局、气象局等7个垂直管理部门。 (四)档案局。 随着部门职能的变化和行政审批项目的调整,电子监察绩效评估的考核对象,可作相应的调整。 三、考核内容 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评估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便民便商等,具体分为六大类: (一)规范类。指行政审批项目设置合法、名称规范、流程优化、收费合规、窗口统一办理等; (二)公开类。指行政审批内容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等; (三)高效类。指审批单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依法按照流程设计程序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审批提前率高等; (四)优质类。指办理行政审批的准确率、文明服务情况、群众满意度以及社会认可度等; (五)廉洁类。指社会对审批单位行政审批廉洁情况的整体评价,有无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问题; (六)指导类。指市直部门对本系统下级对口单位行政审批业务开展指导、协调、检查、督办等。 四、考核方法 采取电子监察系统自动生成、人机结合、以机考为主的方法,对被考核单位行政审批行为的绩效情况按月进行 综合评估,年度总分取月平均分。每月考核指标总分为100分,具体量化计分标准为: (一)规范类(25分) 1、项目设置合法(5分):指每一项行政审批项目的设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无擅设项目和执行已废止项目。发现违规,扣5分。 2、项目名称规范(2.5分):指每一项行政审批项目符合法律、政策规定,项目无任意拆、分、合现象发生。发现违规,扣2.5分。 3、审批流程优化(2.5分):审批项目流程经过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发现违规,扣2.5分。 4、审批收费合规(10分):实际收费标准、额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减免合规、无乱收费。提高标准或任意减免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直至扣完。 5、窗口统一办理(5分):行政审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审批单位办事大厅或按要求设立的办事窗口统一受理、发证。不经过窗口受理或不经过窗口发证的,每发现一件扣2.5分,直至扣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