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疫情防控期间返云离云人员
通行证明办理指南
一、当前准予返云离云人员
1、医疗、防疫机构人员;
2、防疫药品、用品、药械等生产经营单位人员;
3、保障城市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人员;
4、保障群众生活必需人员;
5、经批准的重大工程及重要国计民生相关企业从业人员。
二、人员出行符合条件
1、必须是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身体监测正常的人员;
2、必须要有现居住村(社区)出具隔离已满14天的健康监测证明(以下简称“健康证明”);
3、必须经目的地所属单位或村(社区)和县级防控指挥部同意返回。
三、办证流程
(一)人员返回云梦
第一步:申请人在云梦网门户网站(www.yunmeng.gov.cn)自行下载填写《返云申请表》(见附件1)(随行人员一人一表)、《返云承诺书》(附件2),向现居住地村(社区)或单位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加盖村(居)委会或单位公章;
第二步:申请人将现居住地村(社区)或单位审批后的《返云申请表》发送至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
第三步: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持《返云申请表》经所在乡镇(开发区)审核同意加盖党政办公室公章后,由乡镇(开发区)指定专人到云梦县指挥部返云离云服务工作组办理同意返云相关手续;
第四步:申请人持云梦县指挥部审批并加盖公章(社会维稳组代章)后的《返云申请表》到现居住地县级指挥部办理通行手续。
(二)人员离开云梦
第一步:申请人自行下载填写《离云申请表》(见附件3)(随行人员一人一表)、《离云承诺书》(附件4),向现居住地村(社区)提交申请,审核同意后加盖村(居)委会公章;
第二步:申请人持现居地村(社区)审批同意后的《离云申请表》先向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提交申请,同意返回后加盖公章;再向目的地县级指挥部提交申请,同意返回后加盖公章;
第三步:申请人持目的地审批后的《离云申请表》、《离云承诺书》到现居地乡镇(开发区)提交申请;乡镇(开发区)同意后加盖党政办公室公章,并指定专人集中到县指挥部返云离云服务工作组(县便民服务中心2号楼一楼服务大厅)办理《离云通行证明》(见附件5)。县指挥部返云离云服务工作组不对个人提供办理服务。(县内各卡口允许申请人持《离云通行证明》临时通行)。
联系方式:1、工作组 4487176 4487189 (8:30—17:30)
2、各乡镇(开发区)
开发区 谭 辉 4226916
城关镇 冷育新 4221347
吴铺镇 邓东海 4170001
伍洛镇 李友明 4510085
沙河乡 徐新洲 4540057
下辛店镇 张绍雄 4580301
道桥镇 黄连明 4619120
隔蒲潭镇 孙进诚 4650071
清明河乡 刘泉松 4480009
胡金店镇 杨军新 4419431
义堂镇 唐啸天 4440057
倒店乡 李新进 4140038
曾店镇 杨凌威 4100018
附件:1.返云申请表
2.返云承诺书
3.离云申请表
4.离云承诺书
5. 离云通行证明
6.健康须知
云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